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
我校2018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拟在湖南、山西、浙江、江苏、河南、安徽、四川、内蒙古等省份招生,其中音乐表演(中外合作办学)只在湖南、山西、浙江、江苏、四川、内蒙古等省份招生,音乐表演(中外合作办学)只招收西洋器乐、声乐、钢琴。
女生身高不低于58米;(3)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。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。
我校2018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拟在湖南、山西、浙江、江苏、河南、安徽、四川、内蒙古等省份招生,其中音乐表演(中外合作办学)只在湖南、山西、浙江、江苏、四川、内蒙古等省份招生,音乐表演(中外合作办学)只招收西洋器乐、声乐、钢琴。
女生身高不低于58米;(3)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。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。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工作 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2〕8号)和相关文件精神,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全国部分省(区、市)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,特制定本简章。
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,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教育部有关规定和《湖南师范大学章程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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